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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實加強防汛救災款物的管理與使用,提高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壽縣紀委監委多措并舉,嚴明防汛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紀律。
嚴明“三項要求”。明確主體責任。由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為救災款物管理第一責任人,統籌安排好政府防汛救災款物與社會捐贈款物,確保在最短時間內將救災款物發放到最需要幫助的受災群眾手中。規范管理使用。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村(社區)第一時間建立接收和發放防汛救災款物專門臺賬,做到專人負責、手續齊備、賬目清楚,確保款物流向清晰、明確、可查;對社會團體和愛心人士針對特定對象的定向捐助,受贈單位按照捐贈者意愿,及時反饋捐贈款物使用情況。全程公開透明。對每一筆救災款物的接收和發放都做到公開公示,切實增強接收、發放防汛救災款物工作的透明度,并設立監督電話,確保接收使用全程公開透明。
明確“九個嚴禁”。嚴禁截留、擠占或者無故推遲發放防汛救災款物;嚴禁利用職權優親厚友、徇私發放或有償發放防汛救災款物;嚴禁貪污、私分防汛救災款物;嚴禁擅自改變防汛救災款物用途,挪作他用;嚴禁擅自變賣或故意違背政府應急救助和災后重建規劃,使用救災款物;嚴禁偽造、變造、私設防汛救災款物會計賬簿;嚴禁虛報災情或者騙取、冒領防汛救災款物;嚴禁隱瞞防汛救災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嚴禁敷衍塞責、消極懈怠管理使用防汛救災款物等行為。
從嚴監督問責。壽縣紀委監委會同民政、財政、審計等相關單位對防汛救災款物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程跟蹤督查,確保用途不變、數量不減、賬目清晰。對督查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決從快從重查處,絕不姑息。(淮南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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