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6月11日上午,黃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靈璧縣縣委原副書記、縣人民政府原縣長曾超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曾超在擔任宿州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和靈璧縣縣委副書記、靈璧縣代縣長、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招投標、施工、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869.753736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曾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曾超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認罰并主動退出全部贓款,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曾超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系立功,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庭審中,法庭依法開展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和被告人陳述,確保雙方充分發表意見。曾超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