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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錢斌(正廳級)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錢斌利用擔任省供銷社黨組成員、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監事會主任、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職務上的便利,在股權收購、工程承接、項目申報、個人參股、職務晉升、工作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擔任安徽省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兼省供銷總公司總經理職務期間,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違反職責要求,不按法定條件、程序、方式任意決定或處理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錢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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