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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合肥市監察委員會批準,指定肥東縣監察委員會對蜀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執行實施科科長、執行員朱小弟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朱小弟在蜀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收受賄賂數額巨大,已涉嫌受賄罪。
朱小弟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經蜀山區監委委務會研究,并報區委常委會批準,決定給予朱小弟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合肥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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