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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休寧縣萬安鎮潛阜村黨支部書記葛和義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等問題。2016年潛阜村申報農村危房改造人員名單時,葛和義作為村支部書記違反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職,優親厚友,為不符合危房改造補助政策的胡某蓉(葛和義母親)戶申報危房改造項目,致使胡某蓉戶違規享受危改補助資金1萬元。同時,葛和義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月,葛和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
二、祁門縣平里鎮花橋村村委會委員、板溪村民組組長康海兵違規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間,康海兵在任祁門縣平里鎮花橋村村委會委員、板溪村民組組長期間,以其個人實施危房改造的名義,套取危房改造資金2萬元,用于花橋村板溪村民組祠堂修繕工程。2018年12月,康海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歙縣杞梓里鎮民主村黨總支委員汪雪梅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6年4月,汪雪梅作為民主村黨總支委員,在不符合危房改造補助條件的情況下,以其丈夫名義申報農村危房改造項目,2017年9月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萬元。2019年2月,汪雪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黃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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