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日前,經宿州市監委、中共靈璧縣委批準,中共靈璧縣紀委、靈璧縣監委對靈璧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審判員韓永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韓永金違反政治紀律,阻止他人檢舉揭發,指使他人向組織提供虛假材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煙、酒等禮品,接受服務對象的吃請;違反工作紀律,違法保存案件執行款;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執行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案件執行費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涉嫌貪污犯罪。
韓永金身為中共黨員、人民法院審判員,本應模范遵紀守法,恪守法官職業道德,但其忘卻初心,目無法紀,擅權妄為,知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靈璧縣紀委常委會、靈璧縣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韓永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宿州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