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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履行“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和管理。近日,巢湖市紀委監委出臺《巢湖市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情況報告登記備案暫行規定》,對打聽過問干預案件的具體情形做了界定,紀檢監察干部一旦違規將被追責。
明確禁止條款,劃清紀律紅線?!兑幎ā访鞔_要求全市紀檢監察干部不得違反規定打聽案情、過問案件,不得為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對象說情、打招呼或者以其他方式干預執紀審查調查等工作,不得違規接觸被審查對象及其特定關系人。
明確違規情形,開出負面清單。細化了紀檢監察干部打聽案情、過問案件、說情干預的7種具體情形。從信訪受理、問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處置執行、申訴復查、巡視巡察等各環節,阻斷可能“跑風漏氣”的信息交流和人員接觸,明確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不得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便利,對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工作施加影響。
明確工作流程,嚴明紀律規矩。若有紀檢監察干部受請托,要求其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填寫《登記備案表》,登記請托人、請托時間和請托事項,保留請托相關證據,經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審簽后,交市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備案。對應當報告未報告或不如實報告的,視情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并將處理情況錄入其個人廉政檔案。(合肥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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