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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槐林鎮槐光村黨總支書記胡濟鵬等同志對禁養區內養豬場污染處置不力問題。經查,2005年,槐林鎮槐光村村民胡某某在巢湖禁養區內建設“三無”小型養豬場,槐光村未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鎮政府。2017年4月中央第四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槐光村瞞報該戶在禁養區內違規建設的養豬場及其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惫獯妩h總支書記胡濟鵬對此負直接責任;負責分工該村的槐林鎮人大主席胡純東、鎮環保辦主任吳前紅對此負監管責任。2018年8月胡濟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胡純東、吳前紅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合肥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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