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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駐機構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全覆蓋
全會決定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進行了重點部署。主要是加強黨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一領導,明確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各級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規定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體現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規定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3年11月9日)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首先要建好籠子。籠子太松了,或者籠子很好但門沒關住,進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們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發揮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建立領導干部談話制度,暢通人民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發揮輿論監督包括互聯網監督作用,一個重要導向就在于建好籠子、強化監督。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要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沒有空白。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大量案例表明,權力越大,越容易出現“燈下黑”。強化黨內監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國家機關管好。派駐機構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內容,我們實行單獨派駐和綜合派駐相結合,實現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各派駐機構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明顯增強。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
所有派駐機構都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瞪大眼睛,發現問題
所有派駐機構都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瞪大眼睛,發現問題。紀檢組長要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不要分管其他業務,如果都“打成一片”、混成一鍋粥了,還怎么行使監督職責呢?對黨風廉政方面的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理就是瀆職,那就要嚴肅問責查處。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中央紀委和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聚焦中心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完善黨內法規制度,深化紀檢體制改革,推進巡視和派駐監督全覆蓋,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新聞稿(2015年12月30日)
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要把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遵守黨章黨規黨紀情況的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要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加強對派駐紀檢組工作的領導,督促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和派駐紀檢組落實管黨治黨責任。
——《在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0月27日)
要把執紀和執法貫通起來,嚴格依照紀律和法律的尺度,堅持紀嚴于法、紀法協同,強化日常管理和監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聞稿(2018年7月31日)
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加強反腐敗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
要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加強反腐敗工作體制機制創新,完善紀委派駐機構統一管理,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2013年8月27日)
紀委派駐監督要對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巡視監督要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要強化公開,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讓廣大干部群眾在公開中監督,保證權力正確行使。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14日)
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權限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改革審計管理體制,完善統計體制。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貫通起來,增強監督合力。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2017年10月18日)
在黨和國家各項監督制度中,黨內監督是第一位的。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目的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中國特色的國家反腐敗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同中央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九屆三中全會上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決定稿(方案稿)的說明(2018年2月26日至28日)
監督別人的人首先要監管好自己,執紀者要做遵守紀律的標桿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個中心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更好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敢于擔當、敢于監督、敢于負責,努力成為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聞稿(2015年1月13日)
監督別人的人首先要監管好自己,執紀者要做遵守紀律的標桿。各級紀委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保持隊伍純潔,努力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6年1月12日)
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提高自身免疫力。廣大紀檢監察干部要做到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新聞稿(2018年1月11日)
推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一個實際舉措。要堅持優化協同高效,推動機構、職能、人員全面融合,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要強化自我監督,在內部形成相互制約的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摘自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新聞稿(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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