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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合肥市教育局印發《關于我市查處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典型案例的通報》,這是合肥市教育局第四次實名通報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查處典型案例。通報的典型案例共四起:
一是合肥市第五中學教師秦明明2018年暑假期間在校外培訓機構代課,鑒于其認錯態度較好,且未收取代課費用,合肥市第五中學決定給予秦明明警告處分。
二是肥東縣第六中學小學部教師聞科長期在校外租房,利用下午放學時間組織本班學生輔導作業并收取費用,肥東縣教育體育局決定給予聞科記過處分,責令其全額退還所收費用。
三是肥東縣城關中學教師范小廣長期在自家住房開辦輔導班,由其愛人負責收費及日常管理,2018年5月27日范小廣在輔導班內體罰學生,引起家長不滿,造成惡劣影響,肥東縣教育體育局決定給予范小廣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責令其全額退還所收費用。
四是合肥新康中學教師方良杰、王露露2018年7月12日至7月30日組織本校21名學生集體補課,每人收費1500元,合肥新康中學決定給予方良杰、王露露警告處分,責令其全額退還所收費用,取消一年內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通報要求,各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市管學校要結合省教育廳開展的“鑄師魂、守師道、立師表”師德主題教育活動,鞏固我市中小學教師師德師風建設提升年活動成效,繼續深入推進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建立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營造我市風清氣正教書育人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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