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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索發現】
2018年4月,績溪縣臨溪鎮紀委收到縣紀委移交的有關該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程道明的問題線索材料,隨后立即成立核查組,對此問題線索進行認真核實。
【情況核查】
經查,程道明在擔任瀛洲鎮衛生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于2011年收受推銷宣傳印刷品業務員劉某現金1000元和價值188元紀念幣一套;在2012年瀛洲鎮衛生院裝修期間,收受空調供應商協調費2000元;在2012年瀛洲鎮衛生院改建期間,收受施工方給予的協調費3000元,其中2000元用于協調改建施工方與當地群眾之間矛盾,余款用于個人開支。同時,因酒后駕駛機動車依法受到行政處罰。
【處理結果】
程道明身為一名黨支部書記和鄉鎮衛生院院長,違反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經臨溪鎮黨委研究,決定免去程道明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職務,并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經衛計委黨委研究,決定免去其衛生院院長職務。
【違紀者說】
程道明在檢討書中寫道:“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和衛生院院長,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與不安,充分認識到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可是后悔解決不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將吸取教訓,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利觀,端正思想作風,同時加強學習,強化自己的紀律規矩和法律意識。”
【執紀者說】
有些黨員干部在初次違紀或者違法的時候,心里總想著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不會有人說出去,也不會有人知道,從而漠視黨規黨紀,直至犯下大錯,最后直至被審查方才后悔不已。本案中的程道明正是如此,第一次面對誘惑時因一念之差,認為金額不多,又沒有他人知道,故而沒有拒絕,慢慢演變到后來被查處時才追悔莫及。雖然其違紀時間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前,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后漢書》中記載了東漢楊震著名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典故。黨員干部只有時時刻刻以楊震的“四知”警醒自己,無論做何事,都會被人知曉,才能敢于對違法亂紀行為說“不”,真正做到清廉為官、一身正氣。(宣城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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