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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移送,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逮捕安徽省能源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白泰平(正廳級),并指定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白泰平在擔任安徽省能源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合作經營煤炭業務、承接工程項目、項目合同簽訂、施工和決算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索取、收受有關個人和單位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目前,該案正在審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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