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庭審現場
5月11日上午,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慶市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張金華受賄一案。據悉,該案系安慶市首例由監察委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國家公職人員職務犯罪案件。
被告人張金華,原任安慶市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2003年8月至2013年12月先后任望江縣委常委、副縣長,望江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望江縣委副書記、代縣長,望江縣委副書記、縣長,望江縣委書記。2018年1月8日因涉嫌受賄問題被安慶市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2018年2月11日安慶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以被告人張金華涉嫌受賄罪移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并經審查,于2018年3月26日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張金華利用其擔任中共望江縣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安徽省某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等13家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建、工程款撥付、項目申報、工程施工協調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13家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93.8萬元、購物卡5.4萬元、美元2萬元、黃金1100克。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張金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金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金華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安慶市紀委監委、安慶市直單位的黨員干部100余人以及被告人家屬、部分新聞媒體記者、群眾代表參加了旁聽。庭審持續了三個小時。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安慶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