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5月2日,經安徽省監察委移送,安徽省檢察院將省衛生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駐衛生廳原紀檢組組長吳敦武(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指定銅陵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這也是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推開以來,安徽省檢察院受理的第一起省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案件。
今年2月2日,安徽省監察委以涉嫌受賄犯罪對吳敦武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并于4月27日將該案移交安徽省檢察院。為確保案件實現順利銜接,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前后,安徽省監察委多次派員與省檢察院辦案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安徽省檢察院主動適應監察委辦案新模式,準確把握辦案各個節點環節,順利完成提前介入、強制措施適用、指定管轄等各項工作。
據了解,安徽省檢察院依法受理該案后,當天即對犯罪嫌疑人吳敦武進行了訊問,訊問過程作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為保證調查留置措施與刑事訴訟逮捕強制措施的轉化銜接,五一假日期間,安徽省檢察院偵查監督二處承辦檢察官加班加點,認真審查卷宗材料,撰寫審查逮捕意見書。5月2日節后上班第一天,安徽省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吳敦武作出逮捕決定。經提前與安徽省高級法院會商,省檢察院又順利將此案指定銅陵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今年65歲的吳敦武在擔任安徽省紀委監察一室副主任、省衛生廳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衛生廳紀檢組長期間以及離職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力,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并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吳貽伙)
頭條號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