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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和縣對22家單位開展了巡察,其中對縣直12個正科級單位進行了常規巡察,對2個鄉鎮進行了巡察“回頭看”,配合市委巡察了3個副縣級中學,對5個重點村開展了扶貧專項巡察。各巡察組共開展問卷調查1196人次、民主測評1196人次、個別談話725人次、接待群眾來訪217人次,民生訴求39件,按規定轉交相關部門辦理21件,共發現問題309個,問題線索116件。
2017年,太和縣委以“發現問題、形成震懾”為主要任務,聚焦“從嚴治黨”核心,緊扣“六項紀律”標尺,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管黨治黨不力“三大問題”精準發力。
組建巡察機構轉變“游擊隊”到“正規軍”。縣委高度重視巡察工作,成立以縣紀委書記為組長的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縣委負總責、紀委擔主責、巡察辦履全責的既各司其責又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加強對縣委巡察工作的領導。及時成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3個巡察組,“一辦三組”的巡察工作機構、專職的巡察工作人員,使太和縣巡察工作完成了從“游擊隊”到“正規軍”的轉變,助推了縣委巡察工作持續快速健康開展。
繪制巡察藍圖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為更好地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太和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相關文件,明確了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體系、工作職責、巡察重點和方式、整改責任和成果運用等保障措施,從制度層面上理順巡察工作各項工作機制,提高巡察工作效率和質量,增強巡察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印發《太和縣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對十一屆縣委五年任期內巡察工作畫出“時間表”和“路線圖”,實現本屆縣委任期內巡察全覆蓋目標,并通過聚焦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和作風不嚴不實等問題,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同時為加強和規范巡察各項工作,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從建章立制入手,確保巡察工作方向不跑偏、要求不走樣,先后研究制定了巡察工作流程、準備工作、信訪處理和各工作節點任務安排、內部管理等制度性文件13項,把“精細化”操作貫穿巡察全過程。
探索專項巡察嚴懲“微腐敗”和“小官大貪”。針對脫貧攻堅任務,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積極探索開展專項巡察,聚焦市縣扶貧政策掌握是否準確、紀律執行是否嚴格、責任是否落實、資金管理是否規范等問題,著重發現推進扶貧工作履職不力、作風不實,在推進扶貧工作中違反群眾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政策執行走樣以及其他違紀問題線索等,借此懲處“蠅貪”“微腐敗”和“小官大貪”,形成強大的威懾效應,切實斬斷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真正讓群眾從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中得到實惠。通過兩輪對5個重點村的扶貧專項巡察,發現問題42個,問題線索26個。
注重成果運用強化“回頭看”和“零容忍”。對群眾反映強烈,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單位及時開展巡察“回頭看”,對存在問題再了解、再發現,堅決杜絕問題整改不到位、作風轉變不明顯、長效機制不健全等現象,再次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出臺《關于開展巡視巡察整改工作“回頭看”的通知》,要求各被巡察單位切實把巡察整改工作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充分調動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負責人、派駐紀檢組長、巡察組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切實可行的制度壓實巡察整改責任。對巡察發現問題線索,做到“零容忍”,及時查處,嚴懲不貸。巡察工作開展以來,共立案查處311人,黨政紀處分186人,移交司法機關13人,以強有力的問責態度,推動巡察整改取得較大成效。
同時,太和縣加強對巡察人員業務培訓,真正做到“每輪巡前必訓,每位巡察干部必訓,巡察后必總結交流”,切實提高巡察人員發現問題、找準問題、破解難題的能力。加強組織管理,要求巡察隊員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堅守巡察工作底線,不越黨紀政紀“紅線”,不碰法律法規“高壓線”,立足“三職”,堅決做到“四個嚴禁”、“四個不準”,全面履行巡察職責,確保圓滿完成各輪巡察工作任務。(阜陽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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