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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上午,經亳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安徽省水文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徐建平涉嫌受賄、貪污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圖為庭審現場
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3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建平在擔任安徽省水文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47.85萬元。2012年至2015年,徐建平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他工作人員以虛假報銷辦公耗材等方式套取公款共計5.149萬元。
鑒于徐建平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其涉嫌犯受賄、貪污罪的全部犯罪事實,退出全部贓款,并自愿認罪認罰,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庭審中,徐建平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后陳述階段,徐建平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陳多潤 通訊員 胡威 譚燦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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