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日前,經中共蕪湖市委批準,蕪湖市監委對市財政局原四級調研員吳斌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吳斌身為領導干部,漠視國家法律,毫無規矩意識,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禮,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吳斌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職人員道德要求,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蕪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由市監委給予吳斌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蕪湖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