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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次開展的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評估,就是通過橫向比較,緊盯問題臺賬清單,實行‘對賬銷號’,讓我們全面掌握巡察問題整改質量,同時推動巡察整改不留欠賬。”明光市委巡察辦負責人如是說。
自明光市出臺《巡察整改成效評估暫行辦法(試行)》以來,目前已完成對市委第七輪15家被巡察黨組織的巡察整改成效評估,進一步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確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細化評估內容。細化整改主體責任落實、整改任務落實、整改組織落實、滿意度測評、綜合評價和工作創新6個方面14項具體評估內容,主要包括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等情況,又包括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整改任務完成“對賬銷號”等情況。
加強精準評估。評估工作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的巡察整改量化評估組負責,主要采取聽取匯報、座談交流、查看臺賬、實地走訪、問卷調查等方式進行,量化評估結果按照最終得分情況分別確定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
強化結果運用。將評估結果納入年度黨建綜合考核和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對確定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的,分別給予提出表揚、督促抓好整改落實、對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和視情提出問責建議,并要求重新全面整改等。
“量化評估就是一個評價巡察整改成效的‘晴雨表’,能夠讓我們更好的檢驗問題整改是否真正落地見效,對被巡察黨組織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懾作用,有助于我們進一步推深做實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該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表示。(滁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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