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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黃山市監察委員會、中共歙縣縣委批準,歙縣紀委監委對歙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丁士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丁士兵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向管理服務對象借款,為近親屬謀利;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三個月未歸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丁士兵身為長期從事司法工作的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職業操守,利用司法權以案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在組織核查期間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歙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歙縣縣委批準,決定給予丁士兵開除黨籍處分;由歙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黃山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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