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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無為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巡察辦聯合印發《關于發揮熔爐作用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參加巡察崗位鍛煉的辦法》,建立定期選派干部參加巡察崗位鍛煉機制,更大范圍整合運用監督力量,搭建起市委巡察崗位教育、培養、鍛煉優秀年輕干部的平臺,有效破解基層巡察人員數量不足、能力素質不高的難題,實現干部成長與巡察工作質量“雙促進、雙提升”,助推全市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優選抽調人員。通過“掛職鍛煉”“以干代訓”“上掛下派”“跟班學習”等形式,按照紀檢監察、組織、審計、財政、司法、信訪等模塊,抽調相關方面的優秀年輕干部、擬提拔干部及業務骨干參加巡察工作;其中,紀檢監察干部、組工干部每屆市委任期內需適時參加一輪巡察。每屆市委任期內,每兩年在公檢法司等單位遴選5名年輕優秀的同志到市委巡察機構掛職鍛煉,被巡察單位工作人員到市委巡察機構“以干代訓”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個月。
明確審批程序。每輪市委巡察開始前,市委巡察辦商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擬定借調人員的方案,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按程序統一辦理。紀檢監察干部由市紀委監委抽調,其他干部由市委組織部抽調。市委巡察組在巡察期間,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借調人員的,均按程序辦理,通過組織渠道借調人員參加巡察工作。
嚴格日常管理。干部在巡察崗位鍛煉期間與原單位脫鉤,由市委巡察辦統一管理、調配工作。市委巡察辦、巡察組對參加巡察崗位鍛煉的干部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嚴格管理,掛職干部參加市委巡察機構黨的組織生活和年度綜合考核,考核結果抄送選派單位。掛職鍛煉結束后,對其政治表現、工作業績、作風和執行紀律等情況,實事求是地出具工作鑒定,抄送干部管理部門。
今年以來,市委巡察機構已先后在公檢法司等單位遴選5名年輕優秀干部掛職鍛煉,在紀檢、組織、審計、財政、住建、農業、教育等單位抽調60余名干部參加市委巡察工作,9名干部得到提拔交流和重用,切實發揮了巡察熔爐作用。(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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