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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淮河能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淮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俊(副廳級)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阜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張俊在擔任皖北煤電集團任樓煤礦代礦長、礦長,皖北煤電集團副總經理,淮化集團董事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業務、合作項目以及保持業務關系、順利結算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涉嫌受賄犯罪。張俊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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