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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沒有建立健全,制度執行不夠徹底”“整改的責任要進一步細分”“群眾對巡察整改成效還不太認可”……日前,樅陽縣第四輪被巡察單位接受了巡察整改會商評估,一條條充滿辣味的評估直接曝光了整改“短板”。
據介紹,巡察整改會商評估機制是樅陽縣“三個評估”機制的重要一環,被巡察單位“自評”、巡察機構“初評”、多部門“會商評估”,嚴格過程把控,多維度推進整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巡察關鍵在整改,而檢驗整改成效依靠全面準確的評估。如何評估精準,這就需要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樅陽縣委巡察辦負責人介紹,該縣設立“會商評估”機制,每輪巡察整改完成后,由縣委巡察辦協調整合財政、審計、住建、組織等12個部門,實行“專家會診”審核整改方案、“項目管理”推進整改工作、“竣工驗收”評估成效的做法。杜絕文字整改、虛假整改、敷衍整改,對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會商評估、對賬銷號,真正實現整改過程扎實、整改結果真實、整改成效務實。
會商評估過程中嚴格界定責任追究,對巡察發現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產生不良后果、發生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以及敷衍整改、虛假整改、二次整改不力等情況的責任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相關規定向有關組織和部門提出問責建議。
“會商評估機制設計的關鍵在于串聯各方責任,扣緊整改責任鏈條,構建協作融合的巡察監督立體機制,形成責任共擔、協同推進整改的工作格局?!睒宏柨h紀委監委負責人介紹說。(銅陵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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