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線索來源】
2018年6月4日,涇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收到縣紀委監委轉交辦問題線索1件,反映中共涇縣清峰食品有限公司支部委員會黨員丁某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問題。收到該線索后,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高度重視,立即成立核查組進行調查。
【情況調查】
經查,2017年1月17日22時許,丁某與同伴四人在涇縣涇川鎮外灘七號娛樂會所飲酒后,與他人因瑣事發生口角,毆打并致他人受傷。涇縣公安局依法對丁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并處罰款五百元整的行政處罰。
【處理情況】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2018年9月30日中共涇縣縣直機關工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丁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者說】
“作為一名中共黨員,理應模范遵紀守法,時刻嚴格要求自己??晌覅s忘記了自己的黨員身份,沾染了不良習氣,加上紀律意識淡薄、缺乏黨性鍛煉、自控能力不足,導致酒后滋事、傷人傷己,對此我感到萬分后悔……” 丁某無比悔恨地說道。
【執紀者說】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每一名共產黨員,都要時刻銘記自己的黨員身份,時常自律、自省、自警,自覺嚴格遵守黨紀黨規和各項法律法規,不僅在“八小時以內”謙虛謹慎、勤奮工作,而且對于“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閑圈亦不可過于放肆、逾矩越線,要堅持做到處事有原則、交往有界限、行為有規矩。(宣城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