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為加強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使受處分干部能夠干事創業“不掉隊”,丟下包袱“再出發”,日前,金寨縣紀委監委出臺了《金寨縣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包括總則、職責分工、工作制度、監督檢查、附則等五章,共二十一條。根據《暫行辦法》,全縣各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及相關單位,要恰當安排受處分黨員干部的職務和工作;對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經常化的教育幫帶;營造受處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開展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等。
《暫行辦法》規定,受處分黨員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應按分級負責原則,為受處分黨員干部指定一名相應級別的“一幫一”教育幫帶人;教育幫帶人要定期向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報告幫教情況;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集中回訪教育;受處分黨員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及紀檢監察機關應當按年度建立教育管理工作臺賬。在處分期滿時,要根據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對受處分黨員干部作出客觀、公正的總體評價,對思想轉變好、綜合素質高、實績突出的要積極向組織推薦使用。(六安市紀委監委)
手機站
客戶端
微信
微博
版權所有 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安徽省監察委員會 | 未經許可禁止復制或鏡像
合肥市包河區中山路1號 郵政編碼:230091
ICP備案:皖ICP備07004725號-31
安徽新媒體集團技術支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