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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至31日,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安徽出版集團原董事長王亞非(正廳級)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罪案。

現年63歲的王亞非2005年10月任安徽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黨委書記、總裁(董事長),2008年10月任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15年8月退休。
檢察機關指控,1992年至2017年,王亞非利用擔任安徽省技術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安徽省進出口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安徽安天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安徽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安徽省商務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安徽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裁,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現金、購物卡、公司股份、金手鏈等財務,共計折合人民幣522.3045萬元、美元4.75萬元、金條400克,為他人在業務承攬、資產重組、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2001年至2013年,王亞非利用擔任技術進出口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安徽出版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總裁,時代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之便,個人決定將單位公款借給其他個人使用或者以單位名義借給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合計挪用人民幣815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檢察機關認為,王亞非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亞非一人犯數罪,根據有關規定,應數罪并罰。
截至發稿時,本案仍在開庭審理中。
來自宿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等社會各界人士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 (宿州市紀委監委)
王亞非案件回顧——
2017年3月20日,安徽省紀委發布消息稱,王亞非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審查。
2017年8月14日,安徽省紀委發布消息,決定給予王亞非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繳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8年3月9日,安徽省紀委發布消息稱,王亞非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案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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