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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樅陽縣紀委對樅陽報社總編朱文格違反生活紀律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jīng)查,朱文格違反生活紀律,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朱文格身為樅陽報社總編、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情節(jié)嚴重。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中共樅陽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樅陽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朱文格開除黨籍處分,撤銷朱文格樅陽報社總編職務。(銅陵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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