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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追回來了,緩解了我眼下遇到的經濟困難……”近日,在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紀委監委公開清退違紀款的現場,信訪舉報人糜某某對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說道。
2022年4月26日,宣州區楊柳鎮紀委收到一封舉報信,糜某某實名舉報該鎮興洋村黨委原副書記吳某某侵占自己的造林補貼款。鎮紀委在開展前期摸排后認為,涉案時間較長,可能存在人情干擾因素,決定提請區紀委監委交由鄉鎮紀檢監察協作區辦理該案。宣州區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將問題線索交至第三協作區辦理。
隨即,第三協作區召開了線索研判會,整合審查調查力量,調取吳某某的賬戶流水,查閱區林業事業發展中心和鎮財政所、林業站等單位相關資料,走訪林場附近村民代表和黨員,真相開始慢慢浮出水面。
“你還記得糜某某嗎?”為進一步查清事實,第三協作區辦案人員找到吳某某了解情況。
“記得……”吳某某神情緊張、眼神閃爍。
“本應打入糜某某賬戶的那筆造林補貼款,為何經你申報,最終到了你弟弟吳小四的賬戶?”
“按規定,造林補貼款要打入安徽省惠農資金平臺賬戶。但糜某某是外地人,沒有宣州區本地的農戶編碼,無法在平臺開戶。根據當時政策,可以經申報人書面同意后,打入其他本地農民的賬戶再轉交……”吳某某辯解道。
“那為什么補貼申報表中的金額與糜某某實際領取的數額不一致?”辦案人員繼續追問。
吳某某自知無法蒙混過關,將真相和盤托出。原來,2016年5月,吳某某在擔任興洋村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申報糜某某2015年造林補貼時,將其弟吳小四的銀行賬戶提供給了鎮財政所,1.41萬元造林補貼款打入吳小四的銀行賬戶后,吳某某卻只將6000元通過銀行轉賬付給了糜某某,侵占了糜某某補貼款8100元。
2022年10月,吳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全部予以收繳。隨后,楊柳鎮紀委針對該案暴露出的工作作風不實、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并在全鎮開展作風紀律整頓。宣州區紀委監委織密監督保障網,制發紀律檢查建議書,要求全區各鄉鎮街道對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進行全面梳理,查找問題癥結41個,堵塞管理漏洞,補齊工作短板,確保補貼資金直達群眾手中。(本報通訊員 姚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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