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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委員、副主任高廣成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6年,被告人高廣成利用擔任徽商銀行副行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業務、資金借貸、人事招聘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756.024萬元,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高廣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至案發時尚有400.511336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數額巨大;2015年,被告人高廣成任徽商銀行副行長分管風險管理部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財產損失1035.6萬元,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2016年8月,被告人高廣成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高廣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高廣成進行了最后陳述。
被告人親屬和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文/黃曉玉 圖/俞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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